尊敬的纪检委领导你们好我们是霸州市岔河集乡南夹河村村民,现我们强烈要求霸州市纪检委对我们所反映的闫月恒、闫成违法违纪事项的调查结果及答复。一,2015年固霸排水渠清淤工程。在未通过招标的情况下,私自将工程承包给自己的儿子闫成,套取贪污工程专项资金1499440.49元。二、2017 年闫月恒在天然气改造工程中,私自挪用公款 400多万元,购置未中标的万和牌天燃气壁挂炉1000台,自己谋取巨额利润 200多万元。三、闫月恒将自己经营的静雨轩戏楼替换下来的旧椅子,私自按新椅子的价格卖给村委会。以上3个问题我们没有收到纪检委的调查结论及明确答复,如不尽快给予我们答复,我们将带着这些问题材料去上级纪检部门寻求公道,反应问题。举报人刘瑞祥13363608229
下图为举报人 村民 刘瑞祥

作者 刘瑞祥
责任编辑 马永涛